1.一○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。
2.一○二年度盈餘分派案。
3.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案。
4.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。
5.本公司出具「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」案。
6.修訂本公司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」案
7.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。
8.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案。
9.審查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、持股、兼職限制、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案。
10.修正本公司一○一年度股東常會議案。
11.追認新事業處經理人任命案。
12.本公司民國一○三年度,簽證會計師之委任及報酬案。
13.擬向各金融機構申請禮券擔保及開狀額度案
14.~19.分公司撤銷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