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合條款  第 21 款

事實發生日 103/04/08

1.股東會決議日:103/04/08
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
(1)戴勝益:董事
(2)陳正輝:董事
(3)王國雄:董事
(4)李森斌:董事
(5)曹原彰:董事
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
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。
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
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。
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
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。
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
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
(1)戴勝益:董事
(2)陳正輝:董事
(3)王國雄:不適用
(4)李森斌:董事
(5)曹原彰:董事
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
(1)戴勝益董事長擔任:
「上海西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」:董事
「王品餐飲(北京)有限公司」:董事
「石二鍋(上海)餐飲管理有限公司」:董事
(2)陳正輝董事擔任:
「上海西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」:董事
「王品餐飲(北京)有限公司」:董事
(3)王國雄董事:不適用
(4)李森斌董事擔任:
「上海西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」:董事
「王品餐飲(北京)有限公司」:董事
(5)曹原彰董事擔任:
「石二鍋(上海)餐飲管理有限公司」:董事及總經理。
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
上海西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:上海市徐匯區天鑰橋路美羅大廈9樓
王品餐飲(北京)有限公司:北京市朝陽區工人體育場北路21號
石二鍋(上海)餐飲管理有限公司:上海市閔行區合川路3051號22幢402室
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餐飲。
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無。
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
(1)戴勝益:
「上海西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」:美金799,900元/4.21%
「王品餐飲(北京)有限公司」:美金144,634元/4.21%
「石二鍋(上海)餐飲管理有限公司」:美金187,110元/1.89%
(2)陳正輝:
「上海西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」:美金 2,154,600元/11.34%
「王品餐飲(北京)有限公司」:美金389,584元/11.34%
(3)王國雄:不適用
(4)李森斌:
「上海西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」:美金1,020,300元/5.37%
「王品餐飲(北京)有限公司」:美金184,486元/5.37%
(5)曹原彰:
「石二鍋(上海)餐飲管理有限公司」:美金341,550元/3.45%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