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合條款  第 6 款

事實發生日 103/03/20

1.發生變動日期:103/03/20
2.功能性委員會名稱: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
3.舊任者姓名及簡歷:魏永篤/現任本公司董事
4.新任者姓名及簡歷:待本公司董事會於三個月內委任後,另行公告
5.異動情形(請輸入「辭職」、「解任」、「任期屆滿」或「新任」):依法解任
6.異動原因:由於魏永篤先生為本公司一般董事,依據「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
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」第6條第5項規定,薪資報酬委員會
三分之一以下之成員得由公司一般董事擔任之緩衝期間於103年3月19日屆滿,配合
法令依規定解任。
7.原任期(例xx/xx/xx ~ xx/xx/xx):100/10/13~103/02/28
8.新任生效日期:待本公司董事會於三個月內委任後,另行公告
9.其他應敘明事項:
(1)本公司董事任期於民國103年2月28日屆滿,尚不及改選而延長其執行職務至
民國103年4月8日股東會改選董事就任時為止。
(2)將依法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三個月內召開董事會補行委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