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08/02/15
說明
1.董事會決議日:108/02/15
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:
李森斌:董事兼總經理及執行長
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
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。
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
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
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):
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。
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經理人姓名及職稱
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
李森斌:董事兼總經理及執行長
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
王品(中國)餐飲有限公司:董事
王品(北京)餐飲管理有限公司:董事
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
王品(中國)餐飲有限公司:上海市徐匯區天鑰橋路美羅大廈9樓
王品(北京)餐飲管理有限公司:北京市朝陽區工人體育場北路21號
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餐飲
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無
11.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
王品(中國)餐飲有限公司:美金1,020,300元/5.37%
王品(北京)餐飲管理有限公司:美金184,486元/5.37%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